技术指标
工作频率范围:13.553 - 13.567 MHz
磁场强度(距设备10 米处):< 42dBμA/m(准峰值)
频率容限:< 100 ppm
杂散辐射等其他技术指标请参照2005/423 号文献
不得擅自更改发射频率,加大发射功率(包括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),不得擅自外接天线或改用其它发射天线。
使用时不得对各种合法的无线电通信业务产生有害干扰;一旦发现有干扰现象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。
使用微功率无线电设备,必须忍受各种无线电业务的干扰或工业,科学及医疗应用设备的辐射干扰。
不得在飞机和机场附近使用。